网站首页 互助会介绍 互助会企业 入会流程 热心赞助 互助会论坛

交流互助会章程
安溪人交流互助会章程

第一章 宗 旨
团结友爱,互助互惠,交流合作,
共同进步,联系乡情,共谋发展。

第二章 总 则
第一条:为加强安溪人在石狮的团结协作、共谋发展,制定本章程。本会定名为"安溪人交流互助会"简称"互助会"
第二条:互助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国家相关法律,合法开展互助会活动。
第三条:互助会要联合全体会员,互相帮助,精诚团结,维护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第四条:互助会根据独立、平等、互相尊重、互相帮助、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,加强同其他互助会、组织的友好合作和联系。

第三章 会 员
第一条:互助会是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。
第二条:会员必须是工作、生活、居住在石狮的安溪人(包括祖籍安溪人),承认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组织并能够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执行本会决议的,可以加入互助会。
第三条: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认真学习本会章程,努力学习,进一步提高个人素质和为本会会员服务的本领。
(二)坚持本会和全体会员利益高于一切,互相帮助、克己奉公,乐于奉献。
(三)自觉遵守国家法律,自觉遵守本会章程,积极完成本会赋予的任务,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如会员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由个人承担。

查看详细章程 >>

3 4

 

 
版权所有 © 安溪人(石狮)交流互助会 QQ群:93335215 (仅限VIP会员加入)
网站设计:创奇电脑 维护QQ:66550595